无需等待,直接申请!大镜山馨园人才住房申请指南来啦~
珠海市大镜山馨园
人才住房申请指南
申请方式往下看
—只为 “寓”见你 —
大镜山馨园人才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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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对象
申请对象以符合《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专业人才为主,具体包括我市引进或培育的以下两类人员:
(一)国家、省、市级各类专家具体包括:“国家重点人才工程”入选者,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,省领军人才、省创新创业团队成员、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和产业青年优秀人才、博士后研究人员、留学回国创新创业人员等。
(二)我市市级以上(含市级)创业孵化基地(器)内的创新创业人才具体包括:申请人为入驻经市人社部门或科技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(含市级)创业孵化基地、科技企业孵化器(加速器)、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企业负责人或团队成员。
申请条件
(一)申请人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,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在用人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。(劳动合同备案单位需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保持一致)
(二)申请人在本市属无房户,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未出售过房产。
(三)申请时未享受过本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或其他住房保障。
申请材料
(一)《大镜山馨园人才住房申请表》;
(二)人才有关证明材料(如孵化基地合同等);
(三)申请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的关系证明(如结婚证、户口本、出生证等);
(四)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。
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由工作单位签字盖章确认,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合法、真实、完整,符合申请要求,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,取消入住资格,并将个人信用录入我市征信系统,涉嫌违法犯罪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;用人单位为本单位不符合条件或非本单位员工申请的,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申请并录入我市征信系统。
配租标准
(一)“国家重点人才工程”入选者,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,省领军人才、省创新创业团队成员、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等专家申请,可安排1套住房;
(二)博士后研究人员、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、留学回国创新创业人员、我市市级以上(含市级)创业孵化基地(器)内的创新创业人才:
1.以家庭名义申请的,人口须三人以上(含配偶、子女等),可安排1套住房;
2.以个人名义申报的,每3名申请人安排1套住房;
3.以企业(团队)名义申报的,按照每3人安排1套住房的原则综合调节安排入住。
1.房源情况
大镜山馨园人才住房户型为“三房一卫一厨”,面积为75.73平方米或75.86平方米,共54套。因房源有限,同一单位申请配租房源量不超过两套,如申请量超过现有可配租房源量,我局将综合考虑人才层级等因素,分批配租,配完即止。
2.租金标准
租金标准按照该项目市场租金的70%收取,三房一厅租金为21元/平方米,户型为75.73及75.86平方米两种,每套房租金分别按照1590元/月或1593元/月收取。以个人或企业(团队)名义申报的,每套房入住的人员需分摊租金,按照每人每月530元/月或531元/月收取,租金标准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实行动态调整。
3.物业管理费标准
物业管理费按照1.4元/平方米的标准收取,每套房物业管理费按照98.5元/月,每套房入住的人员需按时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,物业管理费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实行动态调整。
申请流程
1.入住申请
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《大镜山馨园人才住房申请表》,并按申报指南提交相关材料。
初审 由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后,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。
复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、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对申请人申报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核。
公示 经复核符合条件的,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、市住房保障部门官方网站上公示,公示期为7日。
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最终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、市住房保障部门官方网站公布,并报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。
入住 申请人持《入住通知书》到市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租住合同,办理入住手续。
2.退租申请
申请 承租人填写《大镜山馨园人才住房退租申请审批表》(一式两份)及提供承租人身份证明(如居民身份证、护照),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。
退租 承租人持经审批的《大镜山馨园人才住房退租申请审批表》到市住房保障部门办理退租手续。
入住和退租要求
(一)入住时间
申请人从获准入住之日起,最长连续居住时间不超过3年。入驻市级以上(含市级)创业孵化基地(器)的创新创业人员最长租住期限不得超过其孵化期限。若期满后仍符合条件,在房源充足的前提下,可在期满前3个月内申请续租,续租的租赁期限不超过2年,续租的租金按同等房源市场价收取。
(二)退住情况
出现以下情形的,承租人需退回所租住的住房:
(1)入住期满未申请续租或虽申请但不符合续租条件的;
(2)用人单位安排住房或自行解决住房的;
(3)调离(包括辞职、辞退、自动离职)用人单位的;
(4)承租人转租、转借或改变人才周转房用途的;
(5)恶意隐瞒、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入住资格的;
(6)其他不符合租住的情形。如已不在珠海创新创业的、出现违法乱纪情况的、违反租赁合同并造成不良影响等。
申请时间
常年受理申请,每季度末开展一次配租。
联系方式
受理机构: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/国际人才“一站式”服务窗口
地点:珠海市红山路24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三楼
交通路线:可乘13、Z16路至“人社局服务窗口”站下车即到;也可乘23、26、35路在“行政服务中心”站,或乘16、17、55、B5路在“香山驿站”站下车后,步行从梅华东路西藏大厦路口向北直进200米即到。
咨询电话:0756-2120178。
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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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大镜山馨园人才住房申请表
2.大镜山馨园人才住房退租申请审批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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